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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来了
 [打印]添加时间:2023-02-02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95
  记者1月31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财政部近日制定印发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这是我国首次制定全国性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规范出台有何意义?对会计人员提出了哪些要求?记者采访了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
 
  此次制定的规范,将新时代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要求总结提炼为三条核心表述,即“坚持诚信,守法奉公”“坚持准则,守责敬业”“坚持学习,守正创新”。
 
  这位负责人介绍,三条要求逻辑清晰、层层递进:第一条“坚持诚信,守法奉公”是对会计人员的自律要求;第二条“坚持准则,守责敬业”是对会计人员的履职要求;第三条“坚持学习,守正创新”是对会计人员的发展要求。
 
  “规范提出‘三坚三守’,强调会计人员‘坚’和‘守’的职业特性和价值追求,是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要求的集中表达。”这位负责人说。
 
  附: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坚持诚信,守法奉公。牢固树立诚信理念,以诚立身、以信立业,严于律己、心存敬畏。学法知法守法,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维护会计行业声誉。
 
  二、坚持准则,守责敬业。严格执行准则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勤勉尽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敢于斗争,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
 
  三、坚持学习,守正创新。始终秉持专业精神,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持续提升会计专业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动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