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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核查工作结束
发布时间:2022-07-20        浏览次数:20        返回列表
   200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成绩核查工作日前结束,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对3000余份要求核查的试卷进行了核查。
 
  据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是全国各类考试中首次试行全面成绩核查的考试,其目的有二,一是为更公平、公正地举办考试,保证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的准确无误;二是对评卷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评卷中存在的问题,以不断改进评卷工作,提高评卷质量。
 
  为了保证成绩核查工作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全国考办首先制定了严格的工作规程,建立了三级复核制度及三级审批制度。三级复核制度是指:第一级,首先由评卷单位根据全国考办汇总各地上报的核查试卷名单查找该试卷,并进行成绩加总,以检查是否存在加总及成绩录入错误;第二级是由全国考办选派的工作人员进行试卷的成绩加总与核对工作,并判断有无漏评或错评情况,同时将得分接近60分的试卷选出;第三级是聘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命题专家对选出的试卷进行双重评阅,并对错评与漏评试卷进行重新评阅,重新认定考生的成绩。
 
  三级审批制度是指经专家认定且成绩发生变动的试卷由全国考委会及全国考办进行三级审批,具体为:第一级由全国考办工作人员对专家评阅的试卷进行初步认定,并对成绩有误的情况进行汇总;第二级由全国考办领导及全国考委会委员进行审核;第三级由全国考委会领导进行审核确认。
 
  目前有关复核结果已经通知到了各省协会。在此,全国考办特别提醒考生答题时应注意字迹工整,并按题目规定位置和要求答题,避免出现字迹潦草或不按规定要求答题等情况,造成评卷人评卷时辨认困难。
 
  全国考办已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试行复评制度、降低评卷工作强度、加强录入与校对工作等,以进一步提高评卷工作质量,减少评卷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