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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上的5个5年期限!会计必知!
发布时间:2021-02-22        浏览次数:20        返回列表
 第一个5年
 
要点:
 
以非钱银性资产对外投资企业所得税可以5年内分期匀称缴纳。
 
参考: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钱银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关照》(财税〔2014〕116号)第一条文定,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钱银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钱银性资产让渡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限期内,分期匀称计入响应年度的应征税所得额,按规定计较缴纳企业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钱银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相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规定,根据116号文件第一条文定,“居民企业以非钱银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钱银性资产让渡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限期内,分期匀称计入响应年度的应征税所得额,按规定计较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个5年
 
要点:
 
普通企业的当年吃亏用往后年度的所得弥补,非常长弥补限期5年。
 
参考: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文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吃亏,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征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2.《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文定:企业征税年度发生的吃亏,准予向往后年度结转,用往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非常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三个5年
 
要点:
 
与生产谋划活动相关的用具、对象、家具等折旧年限非常低为5年。
 
参考: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分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较折旧的非常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设备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汽船、机器、机器和其余生产装备,为10年;
 
(三)与生产谋划活动相关的用具、对象、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汽船以外的运输对象,为4年;
 
(五)电子装备,为3年。
 
第四个5年
 
要点:
 
过去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付的追补确认限期为5年。
 
参考:
 
1、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征税所得额几何税务处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中明白,对企业过去年度发生的应扣未扣支付做出了规定:对企业发现过去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大概少扣除的支付,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分析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较扣除,但追补确认限期不得超过5年。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经管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十七条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文定的景遇外,企业过去年度该当获得而未获得发票、其余外部凭证,且响应支付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往后年度获得合乎规定的发票、其余外部凭证大概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付真实性的相关资料,响应支付可以追补至该支付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第五个5年
 
要点:
 
五年内未发生支付且未缴回的财政性资金,应计入获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分问题的关照》(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将合乎前提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分后,在五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付且未缴回财政部分或其余拨付资金的政府部分的片面,应计入获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